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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切实抓好春运后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

索引号: ZDDBG180326 发文字号: 陕交函〔2012〕194号
发布机构: 厅办公室 公文时效: 有效
名称: 关于切实抓好春运后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
主题分类: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: 2012-03-12

各设区市、杨凌示范区交通(运输)局,厅运管局,厅航运局:

为认真贯彻交通运输部《关于切实抓好春运后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交运明电[2012]0205号)精神,结合我省运输安全管理实际,现就切实抓好春运后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,请你们认真执行。

一、高度重视运输安全管理工作。每年2、3月份,特别是春运结束后,往往是事故高发期。各市(区)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厅运管局、厅航运局要坚决杜绝春运结束后的麻痹松懈思想,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,在总结春运安全工作的基础上,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,深刻汲取事故教训,细化和强化安全措施,全面加强安全管理。

二、进一步加强运输安全监管。各市(区)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厅运管局、厅航运局要督促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认真贯彻各项安全生产制度,切实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。结合落实《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》,进一步加大对道路运输企业,特别是从事省际客运班线、超长班线、夜间班线、旅游包车客运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;加大对渡口渡船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,加强“四客一危”船舶的监管,严厉打击船舶超载和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;加强客运站、客运码头安全生产源头管理。客运站要严格执行“三不进站”、“五不出站”规定,落实车辆安全例检制度,严格开展危险品检查,严禁车辆超载运行;进一步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动态监控,切实加强管理部门的监管力度及应急处置能力。

三、认真做好恶劣天气应急预案。各市(区)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厅运管局、厅航运局要加强与气象、地质灾害预报部门的信息交换,及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并提前进行部署,督促运输企业、站场、码头做好应急预案,加强对重点路段、站场、码头的巡查和驻站指导工作,最大限度减少恶劣天气和地质灾害对运输造成的影响和损失。

 

 

 

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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